24直播网10月14日讯 中国足协公布了本期裁判评议的名单,本期共评议3个判例,来自近期的中乙联赛以及女超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,无中超、中甲俱乐部申诉。评议组终场认定其中1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裁判错漏判。
判例一:中乙联赛第26轮,赣州瑞狮VS海门珂缔缘。赛事第11分钟,海门珂缔缘入球,助理裁判员示意越位,裁判员判海门珂缔缘向前传球时,其11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并随后得球传中,属于越位犯规,后续海门珂缔缘的入球无效。
海门珂缔缘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本方11号未处于越位位置,不是越位犯规,后续入球应有效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现有视频的拍摄角度无法准确判断海门珂缔缘11号队员在本方踢任意球触球瞬间是否处在越位位置。比赛场地草坪深浅色边界线不能保证完全与球门线平行,且考虑到双方队员的位置、身体朝向和倾斜角度,难以准确判断位置关系。该球为任意球,助理裁判员位置较好。评议组支持助理裁判员的判断,支持裁判员判海门珂缔缘11号越位犯规,以及后续进球无效的决定。
判例二:女超联赛第12轮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VS陕西志丹女足。对决第58分钟,陕西志丹女足进攻中将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,其12号队员与长春大众卓越女足14号队员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
陕西志丹女足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14号对本方12号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双方队员均有争抢球的机会,陕西志丹女足12号率先触球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14号完成封堵动作脚落地后,双方发生接触,接触程度较为轻微,未达到犯规程度。裁判员未判罚犯规正确。
判例三:女超联赛第12轮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VS陕西志丹女足。比赛第61分钟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前场踢直接任意球,射门后被陕西志丹女足守门员扑出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队员补射,球击中球门横梁反弹回场内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15号队员再次补射进球,助理裁判员未示意越位,裁判员判入球有效。
陕西志丹女足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15号队员越位犯规,入球应无效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长春大众卓越女足队员补射时,其15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,并且在球从球门横梁反弹后得球并射门进球,构成在越位位置获利的越位犯规,入球应无效。助理裁判员判断错误,漏判越位;裁判员漏判越位犯规,作出的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。